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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车第一案”再延期宣判 开庭一年多仍未判

发布时间:2016-7-1   阅读:1252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和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又一次延期宣判。该案2015年4月15日由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6月、9月、12月已分别延期至少三次。开庭已经一年零两个月,该案仍未宣判。

    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正式受理“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4月15日开庭。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随后,该案于6月份和9月份先后两次申请延期宣判,时限均为三个月。

    2015年12月13日,该案代理律师李文谦发布微博称“如不出意外,本律师代理的专车第一案将在下周宣判”。

    但是,2015年12月18日下午,市中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专车案延长审限的说明”称,本院审理的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本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

    2015年12月18日的延期为该案第三次延期,微博中并未明确延期时间。此后,该案最新情况鲜见公布。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又延期”了。记者随后联系了代理律师李文谦,他的助理告诉大众网记者,今年6月18日前后,律师跟法院确认,“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延期宣判。

    这名助理称,一般来说,每次延期时间为3个月,临近到期时,律师都会向法院确认是否有最新进展,“如果延期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驾驶私家车,使用滴滴打车软件接客,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该案被很多人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在2015年4月15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案件本身的行政处罚依据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几个问题展开辩论,并没有涉及“专车是否合法”这一问题。